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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中小学9月1日开学

2021-08-13 09:43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1-08-13 教育卫生综合

江津日报讯(记者 江波 实习记者 张露 周正靖 通讯员 刘睿)昨日,区教委传出消息,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8月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我区各学校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我区中小学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在津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8月27日至9月6日陆续错峰开学。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需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

根据安排,我区中小学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各高校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若全国、全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统一调度。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我区对入学条件也做了六方面要求。包括在渝师生非必要不离渝,在渝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市外需返渝的渝籍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在市外低风险地区需来渝的非渝籍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返)渝,抵渝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可正常入学,并由学校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来(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等。

在新冠疫苗接种方面,8月31日前,我区将完成15至17岁高中学生和12至14岁初中学生第一剂次疫苗接种;9月30日前完成15至17岁高中学生和12至14岁初中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并组织应接未接学生的查漏补种。各在津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在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据悉,我区教育、卫生部门将密切协作,按照《重庆市12至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学生及家长宣传引导,做实做细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推进12至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按时完成接种任务,尽快建立师生免疫屏障。

责任编辑:周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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