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人 小区解封!恢复赶集赶场!支持小规模聚餐和桌餐消费!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为有序建立与响应级别对应的经济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策略,经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全面推动复工复产(一)区内所有企业在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外地返回员工确认安全(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的前提下,恢复正常生产活动,取消审批或备案管理。
(二)市场各行各业经营单位、门店正常开门营业。
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一)公共交通全面启动运行,并按规定做好消毒,驾乘人员戴口罩入内、乘坐,取消乘坐比例限制。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三)除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外,所有物业小区、楼栋解除封闭式管理,各出入口通道全部打开。
(四)景区景点、公益性场馆正常开放。
(五)各镇街恢复定期赶集赶场。
(六)支持小规模聚餐或桌餐消费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红白喜事等大型聚餐活动。各类商务往来、会务洽谈活动在做好个人防护、外地人员确认安全(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控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的前提下有序举行,暂不举行涉外商务、考察交流和会务活动。
(七)复课复学按市里统一安排进行。
三、继续抓好疫情防控(一)除车站码头、医疗机构外,其他场所一般不再开展体温检测。
(二)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物业小区、楼栋,由所在地镇街落实专人专班实施挂牌精准管控和服务,保证其他居民正常出入,如小区、楼栋、企业等单元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则按相关规定临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
(三)继续实行渝康码(健康码)和健康证明互认,凡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保证其正常出行。
(四)境外来津返津人员严格按照原有防控策略实施排查、管控。
(五)引导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以下七种情形,市民仍需要佩戴口罩:
1.具有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有感冒症状的人员;
2.到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4.到车站码头、机场、超商、封闭式公共场所、大型商务会务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的人员;
6.从事餐饮、百货、环卫、理发、洗浴等近距离服务的人员;
7.其他按照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